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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经营新斯达公司3名高管被提起公诉
发表时间: 2024-12-09 07:38:55 作者: 品质保证
2022年8月12日,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根据吉林省登泰克牙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泰克公司)的举报,组织警力对长春新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斯达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共搜出并查扣多种涉嫌违法产品1500多支。
长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委托登泰克公司,通过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查扣的其中一款产品(光固化流动树脂)进行了检测。检测分析报告表明,该款光固化流动树脂含有已二醇二丙烯酸酯、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作用为活性稀释剂。化源网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上述两种丙烯酸酯原料具有较高的毒性。
登泰克公司负责人闫刚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和记者说,2019年5月起,登泰克公司3名高管苏某雷、慕某、郭某铠先后离职。3人分别掌握公司产品研制、生产、销售的核心机密。离职时3人分别签订了保密协议,其中2人领取了保密费用。
当年10月,登泰克公司猛地发现,长春市成立了一家同样以生产牙科材料为主的公司——长春新斯达科技有限公司。经查询,该企业成立于2019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徐某秋是苏某雷的妻子,另两名股东刘某、齐某分别是慕某、郭某铠的妻子。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苏某雷、慕某、郭某铠离职后也“组团”入职了新斯达公司,分别担任产品营销售卖、研发、生产负责人
闫刚称,2020年2月4日,新斯达公司赴迪拜参加了牙科产品展销会,而且展出了11款牙科材料产品,其中国家三类医疗器械9种、国家二类医疗器械2种。这11款牙科材料产品的外观、包装、型制与登泰克公司的产品相仿。
闫刚质疑,国家三类、二类医疗器材的研发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最快也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需要有关部门层层注册审批。新斯达公司成立仅半年多,在没有研发团队、没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情况下,就上市经销了11种产品,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
经过调查、取证,2021年12月,登泰克公司向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后被转交到长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9月20日,记者与长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警官杨凯明取得联系。杨警官和记者说,公安机关是以非法经营罪对苏某雷、慕某、郭某铠依法采取刑事措施的。目前,案件侦查终结,涉案金额50多万元,已经由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9月18日至19日,记者分别与正在取保候审的苏某雷、慕某、郭某铠取得联系。记者说明来意后,3人均拒绝采访。记者查阅新斯达公司企业注册信息发现,该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由徐某秋变更为苏某雷。
10月8日,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劲阳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苏某雷、慕某、郭某铠3人的行为涉嫌侵犯商业机密罪。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经济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对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这一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流程与工艺、管理诀窍、客户名单等。
如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商业机密,以及违反保密义务或权利人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机密等。
如果多个行为人之间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客观上有共同的行为,则可能构成侵犯商业机密的共同犯罪。
本案中,如果案涉的各行为人共同商议,在明知生产案涉牙科材料的工艺技术、产品配方、管理诀窍或客户名单是登泰克公司的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在职期间利用配偶或近亲属成立生产与登泰克公司一样的产品的公司,违反登泰克公司有关保守商业机密的要求,那么就可能涉嫌侵犯商业机密罪。